《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今起施行。无锡市政府昨天下午在太湖广场举行启动仪式,无锡市领导王金大、吴建选出席会议。在仪式上获悉,无锡市民养犬须缴纳的费用标准已获省有关部门批准。
副市长吴建选在启动仪式上说,随着无锡市养犬数量的急剧增加,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仅去年就因狂犬病死亡4人,6万余人被犬咬伤而注射疫苗,严重威胁了市民生命安全,造成了社会心理恐慌;同时,公共场所不文明遛狗、犬只随地拉撒等现象也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出台《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就是要维护好大多数人的利益,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并作为政府解决民生的重大举措,通过严格管理解决狗患问题。全市各地区及公安、城管、农林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推进养犬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据了解,崇安、南长、北塘、滨湖、新区(五个区内的农村地区除外),其他各市(县)、区的城镇和人口聚集区域,被划定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其余地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市民每户可养一只犬,但藏獒等40个犬种的犬只不得饲养,同时每年须缴纳管理服务费300元。市民在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不需要缴纳管理服务费。3月24日-5月31日,养犬市民须办理《养犬登记证》,为犬领取犬牌并注射电子芯片,并一次性缴纳费用100元。2009年起,市民办理《养犬登记证》延期手续时可不必缴费。(景明)
来源: 无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