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露洁”和“中华”等牙膏被诉夸大宣传
今天是: 商盟首页 |  阳光生活 |  商盟在线 | 城市地图 | 社区论坛 | 帮助中心 
商人 商情 商务
高级搜索 热门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 世纪商盟网首页 >> 新闻资讯 >> 营销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商机资讯订阅

“高露洁”和“中华”等牙膏被诉夸大宣传

(发布时间:2008-2-26 10:40:18)
职业打假人王华林状告6家牙膏企业涉嫌虚假宣传,大部分企业指责王华林不是消费者正常的购买行为而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商业投机行为。

  京华时报2月26日报道 昨天上午,王海热线网站项目经理、职业打假人王华林来到石景山法院,参加庭审。他状告6家牙膏企业的7种名牌牙膏宣传有夸大嫌疑。6家公司除蓝天六必治庭前与王华林达成和解外,其他企业都拒绝王华林的要求,并指责王华林是投机行为。

  被诉的牙膏品牌包括高露洁、康齿灵、奥奇丽田七、中华、乐金日用竹盐等。王华林称,去年11月24日,他在石景山华联超市购买了7种牙膏。其中,康齿灵护龈固齿牙膏包装上宣传“消炎抑菌、清热去火,缓解牙龈出血……高露洁全效美白牙膏在包装上宣传称可“防止蛀牙、防止牙龈发炎……”其他牙膏也都有类似宣传。王华林说,他回家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这些牙膏无法达到宣传功效。

  王华林认为,我国法律禁止非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宣传。7家牙膏没有详细说明药物含量,混淆药品用语,暗示牙膏功效和治疗作用,是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要求各牙膏生产企业双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法庭上,多家被告首先对王华林的消费者身份提出质疑,华联超市表示,从王华林购买牙膏的时间看,应是多人进店购买,这次的购买行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商业投机行为。不能证明王华林使用了牙膏,王华林不是消费者。多家牙膏企业也认为,《消法》保护的是消费者,王华林不在《消法》保护范围。

  此外,康齿灵生产企业表示,王华林无法证实在购买牙膏前牙齿是否有问题,也无法证实使用牙膏后口腔还有什么问题,无法证实这些产品对他的口腔有无疗效。高露洁厂家称,他们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高露洁牙膏具有包装上所宣传的功效。多家牙膏企业称,产品经过质量监督检测部门检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王华林依据个人体验判定所涉牙膏存在欺诈不具有客观性。

  因王华林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郭晓明)



我要评论】 【推荐给朋友】 【编辑: 信息中心】 【关闭窗口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世纪商盟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打印 打印该页
相关资讯 更多资讯

发表评论

最新资讯

热门资讯



世纪商盟网? 版权所有 ?2005-2006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客服电话:0931-8851849